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5年5月24日設置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獨立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惟為使獨立董事客觀行使職權,避免因久任致降低獨立性,至少2席獨立董事其連續任期不宜超過九年。 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常會。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審計委員會年度運作重點及事項監督如下: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六、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併購事項。
七、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八、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九、推動風險管理政策並建立危機管理機制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經理人之報酬。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規定,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依據公司薪酬委員會組織章程,成員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應有半數以上成員為獨立董事,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並由全體成員推舉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薪酬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薪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二、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三、定期評估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標準為之:
一、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二、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 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
  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三、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四、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五、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提名委員會
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旭隼於民國 104 年 11 月 12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 提名委員會」。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之,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 提名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職責:
一、制定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經理人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候選人。
二、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審核董事會、各委員會、各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績效評估結果,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三、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董事與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
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年報。
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協助董事會致力於持續推動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和永續經營管理之落實,強化公司治理體質、環境保護及善盡社會責任為目的,旭隼於民國 10 8 年 11 月 1 1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之,其中應有過半數獨立董事參與 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委員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 有關本委員會會議召開情形及每位委員的出席率,請參考本公司各年度年報。

職責:
一、 協助董事會致力於持續推動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和永續經營管理之落實,強化公司治理體質、環境保護及善盡社會責任為目的
二、推行與強化公司治理
三、推行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事項
四、檢討本公司與所屬子公司及其他關係企業間之治理關係。
委員會成員
職稱 姓名、主要學經歷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會員 公司治理及永
續發展委員會
獨立董事 李建然先生 (召集人)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博士
經歷: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專任教授
專業:公司治理、審計、會計
獨立董事 王秀枝女士
學歷:美國瑞德大學碩士
經歷:財團法人飛鳶會計教育基金會 臺北市國立臺北大學校友會副理事長
專業:會計
獨立董事 何昀軒先生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司安博略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專業:法律
獨立董事 廖桂芳女士
學歷:淡江大學會計系學士
經歷:執業會計師
專業:會計、稅務
委員 楊清溪先生
學歷:日本慶應大學會計學專攻商學博士
經歷: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
專業:會計、公司治理
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設置主管一人代理人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所訂任免應提報董事會,內部管理規章辦理每年一次評核,由董事長核定,其薪資報酬經薪酬委員會通過並提報董事會通過。稽核範圍包含本公司各項營運及管理作業與人員。
內部稽核工作職掌
  • 年度稽核計畫擬定、執行及報告
  • 協助管理階層督導內控制度,確保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 負責提供向主管機關申報之稽核工作相關資料
  • 定期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報告稽核發現與改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