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于105年5月24日设置审计委员会。
本委员会独立董事之任期为三年,连选得连任,惟为使独立董事客观行使职权,避免因久任致降低独立性,至少2席独立董事其连续任期不宜超过九年。 审计委员会为履行其职责,依其组织章程规定有权进行任何适当的审核及调查,并且与公司内部稽核人员、签证会计师及所有员工间皆有直接联系之管道。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常会。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审计委员会年度运作重点及事项监督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
二、签证会计师之选(解)任及独立性与绩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
四、公司遵循相关法令及规则。
五、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管控。
六、公司依企业并购法进行并购事项。
七、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系之事项。
八、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九、推动风险管理政策并建立危机管理机制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整体薪酬与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经理人之报酬。
根据中华民国法律规定,薪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依据公司薪酬委员会组织章程,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三人,其中应有半数以上成员为独立董事,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并由全体成员推举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及会议主席。 薪酬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薪酬委员会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定期检讨本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年度及长期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定期评估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薪酬委员会履行前项职权时,应依下列标准为之:
一、确保公司之薪资报酬安排符合相关法令并足以吸引优秀人才。
二、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应参考同业通常水准支给情形,并考量个人所投入之时间、所担负之职责、达成个人目标情形、担任其他职位表现、
  公司近年给予同等职位者之薪资报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长期业务目标之达成、公司财务状况等评估个人表现与公司经营绩效及未来风险之关连合理性。
三、不应引导董事及经理人为追求薪资报酬而从事逾越公司风险胃纳之行为。
四、针对董事及高阶经理人短期绩效发放红利之比例及部分变动薪资报酬支付时间,应考量行业特性及公司业务性质予以决定。
五、本委员会成员对于其个人薪资报酬之决定,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
提名委员会
为健全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及强化管理机制,旭隼于民国 104 年 11 月 12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成立「 提名委员会」。本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至少三名成员组成之,其中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参与 提名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二次会议。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职责:
一、制定董事会成员及高阶经理人所需之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并据以觅寻、审核及提名董事及高阶经理人候选人。
二、建构及发展董事会及各委员会之组织架构,审核董事会、各委员会、各董事及高阶经理人之绩效评估结果,并评估独立董事之独立性。
三、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画及董事与高阶经理人之继任计画。
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年报。
公司治理及永续发展委员会
为协助董事会致力于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和永续经营管理之落实,强化公司治理体质、环境保护及善尽社会责任为目的,旭隼于民国 10 8 年 11 月 1 1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成立「公司治理及永续发展委员会」。本委员会由董事会委任至少三名成员组成之,其中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参与 公司治理及永续发展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有关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职责:
一、 协助董事会致力于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企业社会责任和永续经营管理之落实,强化公司治理体质、环境保护及善尽社会责任为目的
二、推行与强化公司治理
三、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及永续发展事项
四、检讨本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及其他关系企业间之治理关系。
委员会成员
职称 姓名、主要学经历 审计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会员 公司治理及永
续发展委员会
獨立董事 李建然先生 (召集人)
学历: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系博士
经历: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專任教授
專業:公司治理、審計、會計
獨立董事 王秀枝女士
学历:美國瑞德大學碩士
经历:財團法人飛鳶會計教育基金會 臺北市國立臺北大學校友會副理事長
專業:會計
獨立董事 何昀軒先生
学历:國立中正大學法學碩士
经历:司安博略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
專業:法律
獨立董事 廖桂芳女士
学历:淡江大學會計系學士
经历:執業會計師
專業:會計、稅務
委員 楊清溪先生
学历:日本慶應大學會計學專攻商學博士
经历:國立台北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
專業:會計、公司治理
内部稽核

本公司内部稽核部门为独立单位,直接隶属董事会。设置主管一人代理人一人,稽核主管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依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订任免应提报董事会,内部管理规章办理每年一次评核,由董事长核定,其薪资报酬经薪酬委员会通过并提报董事会通过。稽核范围包含本公司各项营运及管理作业与人员。
内部稽核工作职掌
  • 年度稽核计划拟定、执行及报告
  • 协助管理阶层督导内控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 负责提供向主管机关申报之稽核工作相关数据
  • 定期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稽核发现与改善结果